关于调整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7-08-25 点击数:

 

各位同学:
因宿舍空调安装工程尚未按预期全面完成(目前已经进入招投标环节,预计全部工作将在今年完成),住宿费标准仍按旧标准执行,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1、   2017-2018学年度住宿费在原先公布的标准上减收150元,即日起执行。新的标准如下表所示:
项目
分项
金额
住宿费收费标准(预收)
怡园2、3、4号楼;静园2、4号楼
550
怡园1、5号楼;静园3、5号楼;西6、7号楼
650
雅园1-9号楼
900
 
2、   新的收费标准已经提交各大银行,即日起银行将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3、   已经按旧标准缴费的,财务处将在开学后核实并退回多缴部分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4、   如有其它疑问,可以登录财务处官网http://xbphp.hcnu.edu.cn/hcxycw/查阅相关文件或拨打河池学院财务处电话:0778-3142659进行咨询。
感谢您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。
 
财 务 处
2017年8月2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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